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市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十三五”以来,为守护好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市明确了土壤详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污染源监管4大方面48项具体任务。制定颁布《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发布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隐患排查及修复方案备案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填补了土壤环境管理制度空白。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陆文龙介绍说,我市用时近4年,全面完成了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形成了“一图一表一报告”技术成果,建立了天津市土壤样品库,在农用地方面初步查明了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企业用地方面形成了高中低风险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基本摸清了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健康状况”,为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夯实了基础。
土壤污染主要由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不当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降低重点行业污染排放是防范土壤污染风险的重要措施。“对此,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排放总量;组织全市102家重点单位完成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减少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渗漏和流失;严防企业拆除过程中二次污染,督促重点企业拆除前充分识别污染风险点,规范企业拆除流程,编制并报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落实土壤和地下污染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拆迁活动中废水、固废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陆文龙说。
根据土壤污染程度,我市按照“科学治理、分类施策、安全利用、风险管控”的原则,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目前,我市已圆满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并组织相关区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逐年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保障产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让百姓吃得放心。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着群众的居住、工作和生活健康安全,为确保群众住得放心、住得安心,近年来,我市着力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报告的专家评审和土地征收、出让等环节风险管控,农业农村严控污染土地流转,确保不安全不利用;建立信用体系,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七类从业单位强化监管,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并纳入信用系统向社会公布。
同时,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检查和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2020至2021年全市立案查处土壤环境违法行为11起,下达整改决定书1起,有效遏制了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