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随后,2017年天津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这些规定中明确了规划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2021年西青区精武镇学韵园小区的居民陆续入住,但在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发现小区没有按照规划要求,做到充电基础设施100%比例预留。对此,西青区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也都承认存在把关不到位,但对于如何才能做到严格落实要求,没有实际招法。
记者:工作人员说“提出这样的要求,人家不建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是这样吗?
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党组书记 局长 袁浩正:不是这样的,是有监管的手段跟措施的。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在协调衔接和后续监管上,以及在验收上还不够。
记者:有事中监管机制吗?
袁浩正:事中监管有缺位,要举一反三,不只是在一个小区或者一个充电桩的事儿,需要在整个的规划条件和工程审批上,落实到后续的监管和验收环节,就是施工的时候跟住建部门一起,来加强在施工图包括验收环节,要把规划的要求落实进去,变成实实在在的措施。
记者:在规划上具体是有这个要求的,怎么到了设计图上就没有了?
西青区住建委党委书记 主任 刘凤景:新建小区由于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上不严格不坚决,所以导致一些新建的小区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在图审环节上没有严格地按照国家的政策来审图。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在图审的环节上没有严格把关,这个在工作上是绝对有问题的。在整个设计图上如果没有体现充电设施预留到车位上,从图审环节就应该把这个项目叫停,重新进行施工图的设计,责任还是在审核把关这个环节,没有真正地履行好职责,造成这个问题。
记者:100%预留到车位是能够看见接头的,肉眼看到的它应该长什么样?
刘凤景:正常如果预留的话,应该会有接线管。
记者:看不见验收怎么就合格了?
刘凤景: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有失职的地方。正常情况下最后的质量验收是由几个政府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住建委是牵头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最终的竣工验收,没有充电设施,就把它验收过了,存在一个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记者:可能还有其他小区同样存在着问题,怎么办?
刘凤景:回去以后全面认真地排查。按照行业主管的要求协调开发企业,在整个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执行国家标准。第二个在验收上坚决执行国家的政策要求,没有预留到位的,一律验收不合格,不通过,由开发企业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后再交给老百姓入住。
记者: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以及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这些新的要求新的政策需要真正的落实才能实现。但小区的居民没有能够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是因为各级部门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怎么看这个问题?
西青区委常委 副区长 梁军:反映出在充电桩的建设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上还存在着差距。本质上反映出来的还是作风上存在着不严不实的问题。市里很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出台了很明确的文件,对各项建设标准都予以了明确,但关键是如何抓好落实。在政策的执行中,反映出来的相关部门其实都是只管自己的一段,而没有将为老百姓真正解决充电设施的安装问题,作为最终的一个目标。这里面根子其实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还不到位。接下来首先要针对学韵园小区,由住建部门来牵头,压实开发商主体的责任,尽快协调电力部门物业管理部门,为老百姓尽快办理好充电桩的建设问题。同时还要举一反三,涉及到所有的新建小区,发改作为统筹部门,联合住建、规划等相关的具体职能部门,一起来做整个清单化的大筛查,让所有的小区都应该按照相关的文件标准来执行。同时从根本上还是要解决机制问题,从规划、图审到事中的监管,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形成联动,使充电桩建设最后真正能够变为一个民心工程,变为让老百姓得实惠的一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