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证7000元,办两个可以优惠500元。”在生活中,我们时常见到不少办证的小广告,各种仿冒证件应有尽有,但最后,往往是“钱证两空”。近日,西青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某、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自2018年7月起,被告人杨某某从他人处办理各种虚假证件,每份证件中含有假证书和仿冒红头文件评审表的网站地址。
随后,他将这些虚假证件以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通过微信群认识的被告人门某某。二人通过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并通过微信进行钱款交易。被告人门某某从杨某某处得到假证后,再利用多个微信号联系买家。他出售虚假证件的价格为7000元到1万元不等。经查,这些虚假证件均为伪造的天津市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西青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门某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售假用假都犯法
首先,职业资格证采用特殊纸张进行印刷,并印有专门的防伪标记,犯罪分子无法全盘仿制;其次,请登录国家官方网站查询职业资格证真伪,切莫轻信犯罪分子提供的仿冒网站。
制售假证是严重违法行为,使用假证的行为同样触犯法律。买卖伪造的国家机构证件的行为,严重冲击着社会诚信体系,影响着全社会的安全稳定。
考证怎有捷径走,勤奋苦读方为真,请大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来取得证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