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3年来,天津二中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785件,审结2610件,结案率93.7%,多措并举加快涉民生领域行政案件审结,努力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从案件审理工作实际看,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须具备坚持以案件事实为基础、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以合理为考量的三点要求。”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许绍田介绍说,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不是简单的双方妥协,而是建立在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是非对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寻找争议化解的契合点,协调处理。同时,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不是适用所有案件的“通用法宝”,而是建立在满足法律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基础上。行政执法既要有“刚度”,也要有“温度”,行政诉讼同样如此。
下一步,天津二中院将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尤其是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出庭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庭审参与度,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又出力”,切实畅通行政机关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通道。同时,深入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大走进行政机关普法宣讲力度,丰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形式,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