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公诉人是办案办出来的,案子办得不够多,自然说话没底气。”从检13年来,天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娜,始终以公诉前辈这句话为座右铭,奋战在公诉、侦查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一线,不断钻研创新、精益求精,用“工匠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至今,8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漏。
2018年,在我市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贩卖“笑气”供他人吸食,销售金额6万余元,侦查机关以贩卖毒品罪立案侦查。“当时,这属于新类型案件,没有先例。我国并没有把‘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它不属于使人形成瘾癖的毒品范畴,不能定性为贩卖毒品罪。”王娜介绍,经过多方论证和钻研分析,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办案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出发,更要警醒世人。”案后,针对案件中有4名购买者是未成年人,她总结撰写了《“笑气”的危害性》,拍摄普法宣传片,深入学校、社区,引导青少年远离“笑气”。
“笑气”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评为2020年度天津市检察机关优质案件。2019年至2020年,王娜担任河东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期间,协调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等8家单位会签了《关于适用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推动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教职员工准入制度。去年,她开设了“未检网上微课堂”,录制的课程供全区中小学生学习,覆盖47所学校,1322个班级,4万余名学生。
今年1月,王娜通过天津市检察机关首次逐级遴选,成为天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名检察官,负责计算机网络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指导工作。“为了尽快转换角色、发挥优势、补足短板,我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要求自己。”她说到做到:在指导办理一起重大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制定了“四步统筹工作法”;在“断卡”专项行动中,推动公、检、法机关会签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6月,她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全国网络犯罪检察人才库。
如今,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岗位,王娜承诺:“唯有敬业、精益、专注和创新。”(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