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哄闹法庭、抗拒执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本市男子贷款后不履约偿还借款,其妻子还大闹法院,经劝阻无效,这对夫妻被拘留。
2018年9月,本市某银行天津分行与刘刚(化名)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合同签订后,该行如约向刘刚发放贷款,但刘刚未依约偿还借款,自2020年6月开始逾期。该行遂诉至南开法院,要求刘刚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及复利。
在南开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刘刚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天津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开法院执行局经调查发现,刘刚名下有一套250平方米房屋,且本人每月有7000元以上的固定工资收入和2000余元房屋租金收入。鉴于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南开法院依法冻结刘刚工资账户并查封其名下房屋。
之后,刘刚妻子王某莉(化名)屡次以刘刚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要求解除对刘刚名下房屋及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同时,王某莉还无视法律,辱骂法官、抓伤法警,严重破坏法院秩序,经劝阻仍不悔改。法院依法对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经过司法惩戒和批评教育,刘刚主动于拘留次日凑足全部欠款偿还银行。同时夫妻二人,写下悔过书,法院遂作出解除拘留措施决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