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夫妻买水果因琐事引发互殴 惹上官司赔钱判刑

近日,宝坻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与其妻王某共同经营水果店。某日,在该水果店内,被告人刘某某夫妻因琐事和前来购买水果的陈一(化名)、陈二(化名)、王某某发生口角,后刘某某与王某某厮打,王某与陈一、陈二厮打。在互殴过程中,刘某某将王某某打伤。经鉴定,王某某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采用“庭前调解、审中力促、判前兑现”的处理方法,耐心、细心、用心调解。一方面,认真听取被害方的诉求,从法律层面一一阐释,引导其知悉法定赔偿标准,减少畸高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方案。

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刘某某赔偿经济损失。经调解,刘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王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达成和解。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