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交管部门获悉,10月底前,本市有2740辆机动车的车主如果再不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将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而被强制报废。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注意查看自己车辆行驶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按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据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这就意味着,被强制报废的小客车车主如再购买车辆,只能通过重新摇号或竞价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
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该注意自己车辆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期,或通过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掌上路路通”App等软件,绑定自己的机动车后,随时通过App软件界面中的“机动车”选项查看名下车辆状态。当车辆状态由“正常”更改为“待办”时,即该机动车临近检验周期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