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民生> 正文

直面群众 深入现场 处罚私开“练车场” 解决路灯不亮

本期《百姓问政》将围绕执法部门对驾校违规治理中目前存在的空白盲区和百姓长时间反映的道路开通以及小区照明等问题的推进展开问政,考验干部作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未正式移交道路成“练车场”

北辰区的平津路辅路和文庆道是两条未正式移交的道路,因此一些驾校的教练车将这些地方当作了自己的“练车场”,记者调查中,交管部门提出因为没有移交这样的地方,执法有困难,而负责驾校管理的运输管理部门则表示驾校管理是属地负责,如果涉及外区驾校的车辆,他们也管不了,这种普遍的违规行为成了管理和执法的灰色地带。教练车“钟爱”的这两处地点中的文庆道,已经建设了8年,至今没有实现开通,居民们多次反映,却迟迟看不到结果。

记者:从交管的角度上来讲,在这两个点位来练车行吗?该归交管管吗?

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玉林:不行,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只要在路面上的交通安全隐患,都有责任把它治理铲除,这些是交警职责范围内的。

记者:接下来怎么办?

王玉林:一方面针对两个点位加强管理,另外要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去做好这项工作,再有要开创新思路,包括对未开通的道路要进一步封闭好,还要采取一些紧急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施工道路比较多的路段,回去以后要开班子会,认真思考和研究。下一步要结合这些问题进行深度调查,要追究相关培训单位的责任,把法律责任厘清,由相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针对日常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做了哪些工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处 处长 张家琨:对驾校的管理,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是要求驾校对约束教练车、教练员,在交通部门核定的教练场地内来进行教学活动。如果离开核定的教练场地到路面上去训练,也要符合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片子里反映的问题很明显,是不符合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来进行教学活动的,是一种违规行为,驾校的行业管理是按照属地来管理,北辰区工作人员说管不了是不对的。

记者:一条路1.3公里,8年没建成没通车,为什么?

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志海:因素很多,从前期到拆迁再到设施的切改,进行的不是特别顺利,后期又加上疫情,可能这些都是制约工期的因素。到2019年时,这条路的基础做完了,在 2020年的8月份基本达到通车条件。2021年的年初组织了一次验收,在验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道路还有质量缺陷,又安排总包单位进行了二次整修。然后到2021年的4月份,基本上路面程序完了,后期区里的交管部门也下了一些整改意见,后续还要推动这条路的竣工验收。

记者:什么时候能开通?

北辰区住建委党委书记 王振卫:在本月底正式开通这条道路。

小区路灯8年不亮 一周内出方案

北辰区的金玖家园小区从2014年前期物业撤出后,小区内的路灯就再也不亮了,引进物业的事一直没有推进。

记者:小区路灯8年不亮,说得过去吗?

北辰区天穆镇镇长王维柱:这个事还是没引起高度重视,总认为可能是老物业撤出了,引进家新物业这些问题可能会迎难而解。但恰恰这么长时间新物业也没引进来,问题也没有解决。

记者:连交接的材料都没有,新物业又怎么交接呢?

王维柱:居委会人员今年涉及换届,还有很多人员进行了调整,所以说有一部分新的人员可能对前期的情况不是太清楚。我们得知这个问题之后,把之前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物业负责人请过来一起了解情况。

记者:旧物业撤出,没有新物业,这段时间小区的相关事务怎么管,谁来管?

王维柱:更多的责任落实到居委会身上。

记者:这8年干什么了?做过什么事吗?

王维柱:社区党委肯定会开会研究,但是从这个事来反映,社区党委不去努力,造成没有把这个事情摆上位置,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干。

记者: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王维柱:先现场踏勘,争取一周之内拿出处理方案,尽快解决。

记者:路灯8年不亮,但是让它亮起来恐怕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问题是如何能把事情做在老百姓心坎上?

北辰区副区长 李维东:做成一件事,只需要一个理由,做不成,可以有千万条理由,应该直面问题,直接和群众一道来破解问题。下一步以镇为主体,实现镇街吹哨部门报道,直面群众,深入现场,在一周之内,镇里要组织协调,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给群众最快的最好的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党建来不断强化各级和各个部门宗旨意识,为民意识。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