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7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4,同比下降24.2%;优良天数19天,同比增加8天;优良天数比率61.3%,同比上升25.8个百分点;无重污染天,同比持平。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51.2%、28.3%、16.7%、18.2%和9.1%;O3浓度同比持平。
7月,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196µg/m3,超过国家年均标准限值0.22倍。PM2.5月均浓度、PM10月均浓度、SO2月均浓度、NO2月均浓度和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达标。
2021年7月,各区PM2.5浓度在18~26µg/m3之间,优良天数比率在46.4%~79.3%之间。按照PM2.5浓度、PM2.5改善率和优良天数比率各占30%、30%和40%的权重进行排名,7月排名较好的区为宝坻区、宁河区和蓟州区,较差的区为北辰区、津南区和东丽区。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和《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监测结果,2021年7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宝坻、宁河、蓟州、南开、河西、静海、河东、和平、滨海新区、河北、西青、武清、红桥、东丽、津南、北辰。
对照7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宝坻区140万元、宁河区120万元、蓟州区100万元、南开区80万元、河西区60万元、静海区40万元、河东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北辰区140万元、津南区120万元、东丽区100万元、红桥区80万元、武清区60万元、西青区40万元、河北区20万元。(详见附表)。按照有关规定,和平区和滨海新区不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