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全面改善。SO2、CO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标准,PM10、NO2首次达到国家标准,O3浓度基本保持稳定,PM2.5年均浓度降至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8%。达标天数245天,同比增加26天。重污染天数11天,同比减少4天。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以来,全市PM2.5浓度下降22.6%,优良天数增加36天,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
公报显示,我市水环境质量取得历史性好转,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55%,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首次清零,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以来,优良水质比例增加20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下降40个百分点。12条入海河流从“全部为劣”到“全部消劣”。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70.4%,提高53.8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始终保持总体良好。27个背景点位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噪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噪声平均声级52.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65.0分贝;声环境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夜间达标率为77%。
固体危险废物全面实现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73.78万吨,综合利用50.41万吨,无害化处置17.3万吨,贮存6.07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1.58万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正常水平。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