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出,等待醉驾者的,不再是15天的行政拘留,而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和伴随一生的犯罪前科。
10年数字
2011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全市查处 12.1万起
醉酒驾驶 2.3万起
二次酒驾 3474起
U形走势
2011年5月至2016年5月 持续上升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 逐年下降
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 趋于增长
今年前4个月,全市交警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共约4783起,1521名违法驾驶人因二次饮酒驾驶或醉驾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两类数据同2019年比,分别增长约24.98%和17.36%。
夜间高发
市区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易出现时间段
20时至22时 57.83%
23时至凌晨1时 10%
秋冬季集中在20时至22时
春夏季则凌晨、深夜较多
青年高发
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者年龄段
26岁至50岁 80%
大于60岁 2.3%
不满25岁 6%
男性高发
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者性别比
男性 98%
女性 2%
环外高发
全市总体情况看,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在夜间多发,但在外环线以外地区,涉酒交通事故白天也多发。这种情况既有违法人员自身守法意识不强,“酒后不驾车”的社会氛围不浓有关。也与“环外”地区警力管控密度低于中心城区,多数违法人员存在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的因素有关。
严管严查严处
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对酒驾、醉驾进行严管、严查、严处。10年以来,酒驾、醉驾在市区治理效果更为明显,涉酒交通肇事恶性事故明显下降,市民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显著提升,基本形成“酒后不开车”的共识。公安交管部门采用常态化高压严管整治机制,基本形成了早晨、午间、夜间和零点之后的全天候和全覆盖。
技术方面,查处酒驾过程中使用联网式酒精测试仪,现场生成呼气测试单,当场自动传输至系统保存。这些现代信息化执法技术实现了查处酒驾全程留痕、智能监督全程覆盖,有效增强了执法公信力,严惩涉酒交通违法的严格程度形成了社会共识。
注重预防宣传
在严查、严处违法的同时,公安交管部门更注重呼吁和带动全社会共同预防“涉酒”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5月,本市开始启动“零酒驾”街区社会共建活动,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
5月9日晚,天津市文明办、市公安交管局,再次举办“津夜欢聚 平安出行”零酒驾宣传。将“零酒驾”宣传日活动定于每年的5月9日,是因为数字“9”的谐音为“酒”,“5·9”象征着“无酒”。这是本市连续第三年举办“零酒驾”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首发了“零酒驾”主题公益宣传广告和宣传歌曲,表彰了“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
“零酒驾”创建期间,全市交警先后深入意式风情区、五大道文化里等社区村镇、企业单位、餐饮门店,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近300个,开展“生命无价、拒绝酒驾”系列交通安全宣传1万余次。
交警社区合力
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社会、家庭、各行业部门共同遏制涉酒违法。为有效预防因危险驾驶类和交通肇事类犯罪被判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违法驾车上路,今年1月12日,天津市首个社区矫正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在河西区司法局揭牌,实现交警“嵌入”社区矫正工作。交警与司法部门“嵌入”社区矫正,通过四项措施,切实推进“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社会综合治理。
新闻现场
5·9无酒日当天 查处21名酒司机
5月9日晚,全市各交警支大队组织警力,开展涉酒违法专项夜检行动。当晚的专项夜检行动从19时开始,一直持续至深夜,行动期间全市共现场查处涉酒交通违法21起。其中,酒驾交通违法16起、醉驾违法5起。
19时45分许,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交警,在二八公路沿线,发现一辆号牌为津QR×××3的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拦检后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续将根据血检鉴定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20时30左右,在东金路苗街地道附近,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军粮城大队交警,发现号牌为蒙GZ×××3的小客车驾驶人王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王某被依法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