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赵*”留言:近期看其它区域有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津南区咸水沽镇同泽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今年可以推进吗?是社区居委会联系业主推进还是业主自发组织?
津南区区委回复:经了解,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流程及我区加梯进展情况向您进行讲解如下:
一、天津市既有住宅加梯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需求,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指数,结合本市实际,2019年8月份出台《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我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区街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合力推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强化政府服务意识,科学运用市场化手段,在和谐共治、共建共享的氛围中,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落地落实。
二、天津市加装电梯工作指南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同时满足五项条件:城镇范围内,依法建设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非单一产权;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建筑层高为四层(含四层)以上;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栋(门)为单位,充分听取加装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栋(门)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大体上需要“六步走”,即制定方案、协议公示、施工图审查、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申请主体承担。对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剩余费用由加梯业主协商按照楼层比例支付。(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