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20年至今,该院先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多方寻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打好“先锋战”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目前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俗称“4+1”领域。相应地,该领域以外的案件即为“等”外领域。
“‘等’外领域‘等不得’,要培养对案件线索的敏锐嗅觉,抓住任何可能成案的问题隐患,深入调查核实,主动打好‘先锋战’!”津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项勇表示。
去年11月,津南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地井盖破损、塌陷甚至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发现,问题井盖涉及雨污排水、自来水、电力、热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城市道路管线井。
为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城管委、区水务局、管线井产权单位等13个部门的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聚一堂,为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听证会后,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做好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当场表态,“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避免发生损害后果。”随后,该主管部门牵头督促13家涉井盖产权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
“井盖虽小,涉及的却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让监管部门和产权单位重视问题隐患,对维护群众‘脚下安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津南区政协委员张双林说。
有了“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经验,该院乘势而上,先后办理了占用盲道侵害特殊群体利益、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违法建筑侵害公共利益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4件,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聚焦人民关切热点问题
打好“总体战”
2020年年初,突发新冠疫情,围绕禁止捕食野生动物的讨论成为社会热点。恰逢此时,津南区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湿地内存在多处私设捕鸟网问题,猎捕野生鸟类的行为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该院向当地农林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湿地内的捕鸟网进行清除并做好日常防范管理工作。农林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清除工作,并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湿地内的鸟类重新有了安全家园。
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时,一个现象引起检察官的注意和担忧。社区居民都有了戴口罩的意识,但是废弃的口罩未能得到有效处置,很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在对全区各街镇开展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一场针对废弃口罩处理的“公益战”就此打响。该院向辖区9个街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出现在各个小区,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注重监督推动落实
打好“持久战”
要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津南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更注重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确保建议落实,力求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
去年5月,该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部队的训练靶场周边被多次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重侵害国防军事利益。检察建议制发后,该院先后3次到驻地部队及其所在地镇政府沟通协调,争取被监督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推动问题解决。最终靶场周围的垃圾全部得到清理,并通过设置军事用地标识、建设绿化带等方式建立起预防垃圾倾倒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津南区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行政部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与河(湖)长办共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由“独角戏”变成“大合唱”。
同时,该院还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重大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等方式,着力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推动检察建议落实。
截至目前,该院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有效回复,被污染的水域得到有效治理,破损的窨井盖得到及时修整、销售假药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