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蓟州分局对一名辱骂、诬陷法官,藐视司法权威的当事人依法拘留15日。
蓟州人民法院邦均人民法庭法官在承办某赡养纠纷案时,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并通过邮寄方式向当事人叶某某完成了送达。
数日后,叶某某联系到了案件承办法官,在电话中破口大骂。法官并未理会,耐心地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判决不服,并详细告知其如对判决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但叶某某仍然持续进行侮辱、谩骂,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分多钟,其间法官一直心平气和地劝阻叶某某停止谩骂行为。叶某某均未理会,反而更加嚣张。
几日后,有人在微博上指名道姓对该法官进行谩骂,并称给法官送了礼。蓟州法院得知消息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调查,此微博注册人正是叶某某。在询问过程中,叶某某对辱骂法官的行为供认不讳,也表示从未给承办人送过礼,系自己发泄情绪。叶某某的恶劣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法官名誉,更是在蔑视司法权威,扰乱法院办案秩序,已经构成了对民事诉讼的妨碍,日前,邦均法庭已就此事向尤古庄派出所报警,接警民警做了报案笔录。2020年12月28日,公安蓟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叶某某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