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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产之后如何落户?需具备以下材料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崔**”留言:我是通过海河英才计划落户天津武清集体户口,现在在海河教育园区购买了房产,房子于2022年4月交房,我是否可以在交房之后未下房本的情况下办理户籍,并且随迁孩子户口?

市公安局回复:您所咨询的事项为天津市市内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天津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事指南》规定:居民因搬迁或购房,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具有夫妻共有房屋产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两本),房屋共有人共同到场办理。为已实际交房入住,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发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代替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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