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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洪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效完成案件督导工作 坚持除恶务尽 捍卫群众利益

刘洪伟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的三级高级检察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刘洪伟敢于担当、勇于作为,高效完成了一系列恶势力及恶势力集团犯罪审查起诉督导案件,坚决捍卫了群众利益,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转换角色 勇担重任

2018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之后,市检察院一分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并将扫黑除恶工作分配给第一检察部。2019年6月,刘洪伟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从公诉部调配到第一检察部,并迅速完成角色转变,扛起了本市蓟州区黑、恶势力犯罪督导工作的重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蓟州区成绩显著,打掉多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这大大增加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督导及二审的工作量。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刘洪伟高效地完成了蓟州区院恶势力及恶势力集团犯罪审查起诉督导案件六件,二审上诉案件一件,对本市蓟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特别是对黑、恶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审查分析 核准证据

唐某某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系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一审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唐某某等多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一分院收到案件后,进行二审审查,并成立了检察官办案组,由主管副检察长主办,检察官刘洪伟协办。

该案具有涉案人数多、案卷多、事实多、罪名多、证据体系庞大复杂、与其他职务犯罪案件相互交织、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刘洪伟参加办案组后,迅速开展案件审查,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刘洪伟先后赴本市多个辖区的看守所,对多名上诉人进行提讯,核实每一名上诉人的案件事实,听取他们的上诉理由,保障他们的合法诉讼权利;同时广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对一百余册案卷进行了审查,针对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对庞大复杂的证据体系逐一审查分析,制作了近90万字、长达1400余页的案件审查报告。

本案部分上诉人对涉案企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性存在异议,办案组从四个特征角度重点分析了该公司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理由,对案件的根本属性进行了明确。本案共涉及10余个罪名,40余起具体犯罪事实,案件事实复杂、证据体系庞大,办案组对认定各具体犯罪事实的证据逐一进行分析梳理,明确证据标准。经过连续高强度奋战,该案仅用22天即高效办结。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的二审审查工作圆满成功。

顶住压力 攻坚克难

随着各基层检察院黑、恶势力案件审查起诉及一审审理工作的按期完成,大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给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带来了巨大的办案压力。刘洪伟和同事们顶住压力,攻坚克难,出色地完成了多起黑恶势力二审案件审查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刘洪伟总是会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以依法依规为根本遵循,在证据审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过程中,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为原则,兼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刑事司法政策,将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智慧、检察力量。(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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