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在第150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郑建军表示,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市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连夜组织滨海新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冷链食品溯源工作。
首先,郑建军介绍了关于山东省德州市通报外包装检测阳性的德国进口猪前肘溯源情况。
经查,该批货物的经销商于2020年10月19日将装有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卸载于太平洋码头公司的冷箱场地堆存,卸载作业全程为集装箱整箱机器卸载,未开箱。2020年11月4日该批货物从太平洋码头公司集装箱整箱运输至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该批货物共2020件。
11月5日,由经销商将该批货物全部装载到另一集装箱整箱运往山东德州,未流入我市市场销售。
随后,郑建军介绍了关于山西省太原市通报外包装检测阳性的印度进口冻带鱼溯源情况。
经查,涉案带鱼产自印度,批号0J08,新港海关经检验合格后报关进口,该批货物共计2600件。2020年11月3日,该批货物直接进入东丽区鑫汇洋冷库院内,货物流向三个地区,共计2400件,市市场监管委已将核查情况通报货物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已采取相关措施。剩余200件存于鑫汇洋冷库,目前为封存状态,属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该批货物未流入我市市场销售。
郑建军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高风险品类,开展重点监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663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950个次,其中检查集中交易市场2156个次、销售者9464个次、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11次、餐饮服务单位13402个次、冷库717个次;按要求向卫健部门推送核酸检测点位信息128628条。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没有追溯数据不得销售”的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成了天津冷链追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可追溯。截止目前,全市1072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平台完成注册,累计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数据4567批次。(津云新闻记者 马扬洋 张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