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200余份,虚开金额超过6.2亿元人民币。日前,我市两家煤炭贸易企业被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吊诡的是,此二企拥有一主──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眼下,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从第四稽查局获悉,这是一起简单粗暴的虚开增值税违法案件,犯罪嫌疑人从头到底都在作假:两家煤炭贸易企业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虚假企业,其目的就是领购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利益。这两家企业既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也没有真实的煤炭货源、运输车辆和煤炭经营设备等。企业实际控制人笼络一批亲信,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假磅单和出入库单等,为“经营煤炭”伪造全套的购销业务流程以及必要的经营单据,用于给有需要的违法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被识破之前,他们曾多次到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煤炭批发、零售为幌子,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送,恶意对外虚开发票──也正是因为网络渠道的推送,导致其虚开金额迅速膨胀。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第四稽查局检查人员通过银行、税收和交通等信息平台,经过对大数据全面梳理分析、比对核查,终于揭开了这两家企业的真实面目。税务稽查部门表示,严厉打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是他们的常态化工作,这也是净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动作。(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