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到供暖季了,让百姓温暖过冬是政府给出的承诺。10月29日晚播出的《百姓问政》节目,聚焦供热设施整改、小区违建拆除等问题,以“主动作为解民忧”为主题,将百姓呼声做为出发点,剖析问题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
小区暖气多年不热 供热设施整改移交遇难题
在北辰区外环内汾河南道两侧分布的宸宜花园、宸欣家园两个限价商品房小区,都是2013年前后入住。从入住至今,每年供暖季,都有不少居民反映家里的暖气不热。住在宸宜花园的杨先生每年都按时交纳供暖费,可家里的温度始终没达标,从2015年到今年年初,供热站都会来测量,测量条上显示最高温度为14.6度,最低只有12.1度。
居民表示,小区里遇到类似问题的家庭有数百户。这两个小区同由津热集团北辰供热公司北斗供热站供暖,这些年,他们也曾多次找过供热站,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记者:老百姓以一个十二三度的温度来过冬,您有什么样的感受?
北辰区城管委副主任宋杨:群众家里温度不够,区级供热管理部门是有责任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两个小区有一定的历史问题,在2012年、2013年房屋建设配套交接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设计缺憾,导致有一些户温度不热。在老百姓入住以后,由供热单位进行供热,但是主体的责任还是由开发建设单位来承担。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及时联系了开发建设单位,也开了专题会,但是在工作推动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特别是要求开发单位去履行自身的主体责任,不是太配合,所以导致这件事情推进比较迟缓。
记者:供热季马上就要来了,这两个小区的居民就接着冻着吗?
宋杨:区政府开了专题会,制订了一些方案,首先要把这个情况的底数摸清了,同时要拿出来技术路线,特别是对于开发商如何来履行责任。另外也想请市有关部门给一定的支持。对于群众温度不热,在今年的供热期要做好主体的保障职责。
记者:从市里的角度,怎么样给支持?
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曾宪钢:北辰这两个小区还存在着不达标,是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但是这也反映了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在供热管理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的地方。第一,会同区供热管理部门加强对供热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11月1日就要正式达标供热,要保证它们的运行参数,保证它们供出来足够热量,来满足所供热区域范围内的需求。第二,组织供热单位会同区供热管理部门,对于管网运行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通过调整管网的水力平衡,把热量尽可能地向这两个小区去调拨,通过加强运行管理的手段,来调节改善因为设施不足、设施存在缺陷形成的不热的原因,提高这个区域的供热质量。
记者:在机构改革之中,不能够形成一个真空地带,各个部门怎么样向前一步,怎么样去形成合力?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供热燃气处副处长丁鑫:第一步和区里召开专题会,对宸欣、宸宜两个小区的供热问题,再进行深入的分析研讨,争取拿出解决方案,目前从供热单位的运行参数上,尽最大能力做一些调整。第二步和市住建委,对当时小区整个开发建设情况进行摸排,然后把相应的开发建设单位找来,要求它解决建设时期遗留的问题。如果建设单位不配合,和住建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方方面面,再对开发建设单位采取一些措施,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把设施的问题尽快整改完成。
记者:胡副区长,今年冬天小区的问题要怎么样解决呢?
北辰区副区长胡学春:作为属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包括职能部门、一些企业相互推诿扯皮。下一步,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短期解决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不能让老百姓再挨冻。不排除后期单独建设供热系统来解决。无论是企业责任也好,还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好,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绝不能再出现不主动作为,不担当尽责这种情形的发生,让老百姓寒心。另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对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坚决予以纠正,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个温暖,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政府对老百姓服务的温度和力度。
记者:下一步要怎么样去推动协调这个事情?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付鹏:牵头市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责任,会同北辰区政府,北辰区城管委和市里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另外督促企业配合市里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下了三次通知 执法人员还不知是否为违建
河北区艳益里的居民反映说,小区附近有一间平房,记者注意到,这间房子的围墙,与艳益里小区相隔不到3米,面向马路的一侧有门有窗,上面有彩钢顶,门口有个水泥缓坡。在居民们多次反映下,相关部门先后三次来张贴过拆除通知。可过了挺长时间,这事就没下文了。
这平房是否属于违建呢?记者联系了建昌道街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掌握的材料无法认定。既然无法认定,为何会贴出通知呢?工作人员表示:“贴通知是因为居民举报这情况,来进行相关的调查,先给他贴出整改,让他来找我们。电话我们一直打不通,联系不上这个人。
居民们说,这间房至少存在五六年,大伙儿也跟街道反映不止一回了,可直到现在,就连是不是违法建设,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什么不能给出个明确的说法呢?记者联系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工作人员进行调档,核实信息后,给出了明确答复:“到城建档案馆,调取了艳益里当时审批的规划相关资料,从总平面图对照,1号楼旁涉嫌违法建设,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
记者:在采访当中说涉嫌违建,怎么样去认定它呢?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局长李永新:基本程序是三步,第一,由街道向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发来协助调查函。第二,由规划资源部门通过调档案、现场看,进行比对。看违建部分跟审批的信息里,存在不存在。第三步,把比对以后的结果,以回函的形式,通报给街道,就这么三步。
记者:现在街里向您那调相关的资料了吗?
李永新:调了。10月12号,结果也已经给街道回函完毕。
记者:拆除这样一个违法建筑需要多长时间?
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宗锦:如果能够联系到相对人,并且做好工作,这个时间会比较短。如果相对人不是很配合,那么首先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6个月之后下达一道催告书,然后再下达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需要一年多的时间。
记者:小房在这个小区存在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您反复走两三趟程序时间都够了,为什么这个小房还在这?
刘宗锦:执法队员对于老百姓的反映重视程度是不够的,没有能够真正地把老百姓的困扰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同时从执法队的履职来说是不到位的。在这个过程中,因为老百姓提出的位置,是艳益路和艳秀路交口的违法建筑,执法队在这个过程中,先期把附近的违建进行拆除,但是迟迟没有对平房下达程序,或者是给规划部门发去协助调查函。
记者:10月12号才去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这个函,但是此前已经张贴过三次通告了。在没有调函的情况下,是怎么贴出通告的?
刘宗锦:执法队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在依法行政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贴通告的时候,想拆除的部位其实并不是非常的明确,而且在没有给规划部门发去协助调查函,确认违法建筑之前,应该说从程序上并不完善。
记者:贴了通告后,执法队员说,让相对人看到通告之后来找我们,但是小区的很多居民都说,看到过这个小房子里面有人在偷偷摸摸装修,为什么老百姓能够看到,街道就看不到呢?
刘宗锦:只是期待着通过一个公告,要让相对人来自行拆除,或者是自行与执法队联系。这种工作态度是非常不严谨不细致的,因为找不到,所以这个事情就搁置或者说停滞,这个理由是解释不过去的。还是缺少工作的勇气和韧性,这方面的意识还是不够。
记者:依法行政是文明执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我们是不是慢作为,乱作为了呢?
刘宗锦: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这个过程本来可以用更短的时间来完成,而执法队员花了很长的时间,还迟迟没有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这个过程中,确实体现了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并不强,还要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和教育,让执法队员能够对于法律法规还有程序更加熟悉,而且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依规地对违法建设进行治理,同时也会对这次的执法行为,包括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地调查。如果有慢作为的现象,也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