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社区存疑建筑 半年未查清?

政府职能部门的延续性是必然的,但在新兴街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一个执法队长换人了,事儿也就放下了,从此一问三不知,没人管了。记者半年前就新兴里一处市民质疑是违章建筑的信息提供给了该部门。但时隔半年,当记者再次找到该部门了解之前反映的建筑是否属于违建的时候,得到的答复竟是“以前的队长调走了”。

现场调查:存疑建筑已改换门庭

半年前,本报刊发了《旅馆停业又复工 街道仍在调查中》的文章,报道了新兴里居民反映小区内一处涉嫌违章建筑的问题。当时对于居民反映的建筑是否属违建,新兴街城管科一位自称张姓的男性工作人员,答复记者需要进行调查才能确定,并称“执法队在履行程序阶段,具体旅行程序的细节执法队没有告知”。

半年过去了,又有社区居民向报社反映此处建筑涉嫌违章的情况,称之前的反映街道并没有给予答复,并强调称,这个一直在建设的房屋是打通了34号楼体承重墙后扩建的,本报报道后的半年当中不仅没有拆除,反而被改建得有模有样。

10月25日,记者又一次来到新兴里社区,发现这个建筑与半年前比更具规模。4月份还挂着“智行旅馆”牌子的地方已经被安装了新的玻璃门和挡雨板。不仅如此,黄色的燃气管道从玻璃门上方,34号楼主管道的位置延伸出来,已经直接接到了这个新建的建筑物的墙上。

采访中,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新建的这个房子当初就是个小旅馆,后来不干了,今年劳动节前又开始装修,而且总是在下午干活,工程一直没停,半年多就装成了现在这样了。

新兴街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城管部门换了队长

随后,记者致电新兴街道办事处,一位自称该街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的高队长说,他是6月份才调过来的,之前的队长调走了。在记者通过微信提供2020年4月和10月半年间两次拍摄的房屋照片之后,高队长再次跟记者重申“我是6月份新调来的,之前这个地方的调查不知情。目前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已经让队员立刻联系房主,让其提供房屋的房本。”对于今年4月份报道的情况,高队长表示,当时他还没来,这些事情不清楚。随后记者提出想联系一下城管的张科长,但被告知“我们不是一个部门”。

此后,记者再次拨打新兴街道办事处的电话,找城管科的张科长。大约30分钟,半年前曾回复记者采访的张科长给记者打来了电话。记者询问新兴里居民反映的存疑建筑的问题目前是否已经有了调查结果。张科长告诉记者:“之前综合执法的刘队长已经调走了,关于这个房子的认定我也不清楚。现在综合执法队长是6月份新来的,我刚才问新来的队长,他说在联系房主,提供房本。”并坦言:“街里主管我们的副主任也管综合执法,我们都是平级关系,人家没跟我说。”并表示可以见面沟通。

10月26日下午,记者与张科长和高队长见了面。综合执法高队长说:“我是6月份才调来的,您反映的这事是在4月份,我调来之前的事。”城管张科长则表示,“涉及违章建筑的调查归执法队管,之前的刘队长调走了。”那么,执法队长调走了,工作就可以不干了吗?对此,该部门的两位负责人都没有给出正面回复。

在进一步沟通中,高队长表示,“我们跟这个房子的相对人联系上了,他说在出差,有房本,是今年年初时跟人家买的,办的过户。”同时指着记者4月份拍摄的有工人正在施工的现场照片说,“这个地方看着不像是新建的,现在是新建的不允许,但如果是历史遗留问题,就得做工作了。”记者再次询问他们“是否确实看过房本”时,高队长则表示“没有”。

随后,记者将从居民处了解到的信息告知两位部门负责人,同时建议执法队可以到房屋周围的高层去拍摄调查取证。执法队高队长立刻表示“自己无权进入他人房子进行取证”。

对于居民反映的问题,新兴街道办事处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除了“换人了”之外,并未给出其他更有说服力说辞。截至发稿,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