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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零容忍 严查违法成常态 8月份醉驾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前十名单曝光

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有效减少严重交通违法和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管部门曝光了8月份查处的醉驾(数值)、超速(百分比)前十名名单。

从公布的“榜单”中可以看出,醉驾、超速前十的车辆均为小型客车。其中,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3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80mg/100ml)的4倍多。排名超速首位的驾驶人,在限速120km/h的道路上车速达到172km/h,超速43.3%。这些曝光的醉驾、超速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醉驾司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8月2日15时20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广贤路与北运河西堤路交口东侧,拦检一辆号牌为“蒙EJxxxx”的小客车时,发现车辆驾驶人吴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及相关鉴定部门鉴定,吴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33毫克,属于醉驾交通违法。8月12日,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吴某某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移交公安武清分局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醉驾、超速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长期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8月份,全市各交警支队大队通过开展夜检、夜后检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850余起,其中酒驾1300起、醉驾550余起。即便在此高压严管态势下,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公安交管部门也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的常态化治理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速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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