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今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中“占压盲道”的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发挥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社会监督力,共同保障视障人士通行权益。
据了解,该项有奖举报功能上线后,市民可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天津交通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公安交管部门将给予举报人每起10元的奖励,同一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市民通过上述平台对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中“占压盲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时,需拍摄3张违法机动车照片,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车辆号牌清晰、车辆明显占压盲道;二是车内无驾驶员;三是可以清晰显示出违法地点的标志性建筑物和周边环境;四是未被交通民警处罚过的机动车;五是,对同一地点未移动的同一车辆不要重复举报。
公安交管部门同时提示,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机动车驾驶人停车时,应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停放车辆,特别要保障盲人朋友们的通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