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播出的《百姓问政》关注政府部门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解民忧。就怎样做好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如何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补齐居住社区建设的短板,展开问政。
日前,静海区泊东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入住将近一年,地下车库即将开放,由于开发商在居民入住前就承诺,小区地库会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所以不少居民都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不过,他们在安装充电桩时却因地库没有预留线路导致无法安装的情况。
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本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即电力容量预留以及电力管线预埋至停车位。在泊东苑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上,也明确标注了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那么,该小区地库没有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是因为电力部门没有为小区预留电力容量吗?国家电网静海供电公司表示,当初他们就是根据这张由开发商提供的规划总平面图,为泊东苑小区预留电力容量的,不过,电力管线预埋至停车位的施工,需要开发商来实施,电力部门可以提供技术支持,然而,开发商始终没有找过电力部门。直至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管线预埋施工也没有进行。
记者注意到,这张规划总平面图,经过了静海区行政审批局的最终审核,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但实际上却打了折扣。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充电设施验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
静海区住建委作为项目验收的牵头单位,有没有组织相关部门对泊东苑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呢?静海区住建委表示,他们在项目验收时用的竣工图上并没有看到“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内容。不过,在静海区规自局审核的规划总平面图上却有明显标注。
记者:这个规划图上有没有要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这句话?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党组书记 庄兆俊:标注了。
记者:是否包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庄兆俊:包括,所有停车位都包括。
记者:既然如此,问题是怎么出的呢?
庄兆俊:和部门之间的沟通还是有问题的。
记者:住建部门还有事中监管的责任,事中监管在哪里?
静海区住建委主任 苏运峰:事中监管主要依据规划,侧重于对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可能其他的方面有轻视落项的情况。就充电桩问题,住建口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事中应该监管,在事后也就是在验收的时候更应该严格把关。通过这件事也充分体现出了住建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思想上、行动上确实存在着与人民的诉求或者与本职工作有差距。
记者:这要如何解决?
苏运峰:回去要问责,第二要进行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学习,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记者:规资部门怎么样维护规划法的刚性?
庄兆俊:根据城乡规划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地去执行,体现规划的严肃性。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记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您觉得做得怎么样?暴露了什么问题?
静海区副区长 罗振胜:首先说,牵头部门没有真正按照职责履行到位,存在着打擦边球的现象。我们是以竣工验收图为准,但是说牵头验收,一定牵头每个部门,我们几个部门存在着一定责任的失职。下一步对于这个问题抓紧研究抓紧解决。牵头电力、规划,不要简单地从电力预留、下面做管网开始,一定要从基础、从规划,从整个过程进行监管,然后进行整改,整改到位。(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