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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走进校园为教师宣讲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一份特殊的教师节培训

教师是引领未成年人前行的“灯塔”,也有义务保障好未成年人在校园中的合法权益。在教师节到来之际,一场特殊的专题培训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展开。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侯智、副检察长韩娟等一起走进校园,为教职员工详细讲解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为老师们送上了一份别开生面的节日礼物。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性侵问题向教育部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咱们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九类应当报告情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报告,为了及时制止犯罪,发现‘疑似’情形的也要报告”……从专有名词解释,到教师负有何种义务,再到哪种情况需要报告,“培训师”一一为教师们进行培训。

参加培训的教师们纷纷表示,这份特殊的教师节礼物,相当令人难忘,一定共同努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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