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以案为鉴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天津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8月19日,天津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11月中下旬,本案4名被告在七里海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用毒杀等方式多次进行非法狩猎,2名被告提供农药并收购被捕杀的野生动物,为非法狩猎行为提供帮助。6名被告的违法行为致使濒危野生动物东方白鹳死亡7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死亡60余只。

天津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本案被告已经受到刑事处分,但其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条件,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于2020年5月27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此次庭审,检察机关指派3名检察人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被告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连带侵权责任。庭审中,检察官围绕侵权责任范围及划分、损害后果确定及计算等焦点问题逐一举证质证,对被告代理人提出的意见一一做出回应,并从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涉案野生动物的价值、诉讼请求的依据等方面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最后,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重申了检察官代表公益、保护公益的初心,从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分析了捕杀、收购野生动物的危害等方面进行了普法宣传,呼吁公民以案为鉴,增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建天蓝、地绿、水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