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面恢复车驾管等各项公安交管业务正常办理的基础上,已停止执行“延期办”“容缺办”政策,并从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此前为避免车主、驾驶人扎堆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车辆车型、驾驶证准驾车型不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前期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至7月31日,过渡期结束免予处罚政策停止执行。
从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目前本市有6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可供车主选择。广大车主可提前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线上预约检验,减少验车等候时间。在检验前将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并保障车辆外观清洁及各零部件正常,携带行驶证和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车船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与此同时,随着3月1日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政策在本市的实施,车主在申领纸质检验标志后可免于粘贴,并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下载并保存电子标志。提示广大驾驶人,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将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规定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