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获悉,7月底前如车主再不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本市2038辆机动车将因满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而被强制报废。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注意查看自己车辆行驶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按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按照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此外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该注意自己车辆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期,或通过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掌上路路通”App等并绑定机动车后,随时通过界面中的“机动车”选项查看名下车辆。当车辆状态由“正常”更改为“待办”时,即表示该机动车临近检验周期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