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本市一辆小轿车连续超速3次,每次都被记12分。在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第六批严重违法记录中,小型车辆的违法行为仍旧比较突出。
在驾驶人陈某个人名下,有一辆牌照为津RXXX77的小型汽车,分别在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7日,在省道203线、绥满高速公路沿线,3次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累计记36分。
2020年第六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共有涉及1000余辆车的1109条严重违法行为。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仍旧比较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924条,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43条,剩余为其他类型车辆的违法。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到了820条。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634条,“超速违法行为”13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3条,占据了前三名。
1109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开公示。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严重交通违法或将影响信用等级,在公开公示的同时,会同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