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报,公布今年4月四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天津百讯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责令停产整治案:该单位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的污水中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超过本市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月30日,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5万元。同时,对该单位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停产整治。
天津君利供热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该单位1号、2号燃煤锅炉配套净化设施排放出口的二氧化硫监测结果为131mg/m3、氮氧化物监测结果为218mg/m3,监测结果均超过本市规定的在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5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30万元。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金祥化工厂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根据信访举报,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中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金祥化工厂展开联合调查。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化工厂挖掘土样样品中含有铬、锰、镍、铜、锌、砷等多种重金属。依据多项法律规定,4月2日,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部门。
四川骏誉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作业案: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军粮城“新城·悦隽公元”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该单位未提前向所在地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依据本市规定,4月10日,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