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按照公安部和本市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一部署,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夏季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6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设置260处检查点位,依法查处涉酒交通违法63起,其中醉驾交通违法13起。
当晚,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在福安大街与兴安路交口设置点位开展夜检行动。21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沿福安大街行至检查点位。车辆驾驶人只将车窗摇下一半,就从车内飘出了酒味。当交警准备进一步检查时,驾驶人突然发动汽车,企图驾车驶离现场,后被路口等候红灯的车辆堵住去路,交警上前将该车拦截。驾驶人孟某见无路可逃,立即将车窗摇起,不肯下车。在交警的教育劝说下,孟某才下车配合检查。经检测,驾驶人孟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4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孟某处以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3时25分,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新兴路与南浮房大街交口时,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交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测,驾驶人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1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交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血检结果确认醉驾,将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