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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详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有奖举报:四类环境违法 市民均可举报

近日刊发的《本市启动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 举报有奖 最高20万元》引发市民关注。专项行动举报范围是什么?通过哪些途径举报?举报人怎样获得20万元奖金?昨日,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回应。

“本次专项行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市市域范围内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途径共有5种:电话举报,88908890;来信来访举报,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地址: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政务微博,新浪微博搜索“天津生态环境”;微信举报,关注“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

举报的事项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如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范围内,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20万元奖金。(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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