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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提升可获补贴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经办。

《通知》明确,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我市在职参保职工,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学历提升补贴。

取得《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中所列的准入类或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职称证书”),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我市在职参保职工,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职称提升补贴。

取得学位证书但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不享受学历提升补贴。申请条件和证书查询验证中的“证书核发之日”,按证书上的日期核定。证书上同时存在多个日期,按最后一个日期核定。日期截止到月未到日的,按最后一天核定。

职称提升补贴享受补贴范围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执行,没有对应层级的按初级执行。(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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