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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摇号!天津又一区招生方案发布!

招生季马上来临,近日,天津滨海新区、蓟州区已先后发布了中小学招生方案。西青区也发布了中小学招生方案,小学将于7月25日至26日报名,初中将于7月24日完成招生工作。此外,民办小学、初中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采取随机排位方式招生。

2020年西青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

入学年龄

2020 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2

报名时间

2020 年7月25日(星期六)、 26 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委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3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 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委本着相 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教委统筹安排到户 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2.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统筹安排入学。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 筹安排入学。

4.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4

民办学校招生

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 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同时通过 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 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 号),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5

特殊群体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的通知》要求,由各街镇教委在提前一年预约登记的基础上,将申 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街镇 教委于 7 月底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 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 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普及水平。

烈士、现役军人等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 象,可优先选择学校。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 号), 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6

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 实验班,不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刚性要求,不得以“国际部”、“国 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要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各学校要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严禁收取或变相收 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020年西青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

招生范围

2020 年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街(镇)中学。杨柳青镇内小学 六年级毕业学生依据户口和住址(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的,并且二者一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分配到杨柳青二中、杨柳青三中和杨柳青四中三所学校。非杨柳青镇户 籍的学生将随机派位分配到三所初中校。为有序控制招生秩序,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和我区教育资源 的实际情况,富力中学招收王兰庄小学、蔡台小学及育英小学的学生,其他各初中校只招收本街(镇)小学毕业生。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 象,可按个人意愿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安排到本区相应学 校。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 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2

招生时间

各初中校在 2020 年 7 月 24 日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 月 31 日上报新生花名册。在外省市就读的西青户籍学生(包括蓝印),要求回户籍升学的,在 7 月20日至7 月24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和学生学籍证明到普教科注册登记。

3

随迁子女入学

凡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由普教科统筹安排入学。

4

民办学校招生

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教育局根据 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教育局普教科备 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霍元甲文武学校今年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寄宿生,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180 人(其中本区生源占 50%以上)。该校录取将提前通过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如果超出报名人数,经 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5

招生要求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初中招生只面向本区,不得跨区招生。

各学校充分运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水平评价手册》 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选拔考试。各学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不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刚性要求,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格收费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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