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来源:互联网
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以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一批相关违法案件。为警示震慑违法行为,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现将近期我市卫生监督机构立案处罚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如下:
1.天津宝坻区派特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2.天津西青康旭中西医结合诊所;
3.天津宝坻高志春诊所;
4.天津宁河张云香诊所。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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