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冯勇”留言:新冠隔离点工作人员补助标准?
北辰区政府回复:经核实,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措施,为广大一线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国家与天津市分别印发了有关文件,确保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到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关于临时性工作补助的计算和发放做了如下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天数,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含尸体解剖)的天数计算。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对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发现确诊病例的当日计算工作天数。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内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执行二档标准”。目前已将以上情况向您进行了解答,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