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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成主因 致死率高达80%

今年第一季度,天津市发生的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或乘车人死亡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致死率高达80%。经调查,这些颅脑损伤致死的骑乘人员在事发时均未佩戴头盔。修订后于2019年4月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但新规范实施一年以来,很多市民仍然没有意识到,骑车时佩戴头盔关键时刻能“救命”。

交通死亡事故21.17%涉及电动车

近十几年间,电动自行车增长数量较大,使用普及率提升明显,但随之而来的安全形势则十分严峻。2019年天津全市范围内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93%,但其中21.17%的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同比上升8.99%。今年第一季度,天津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同比下降50%,在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中,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数较多,其中颅脑损伤致死率高达80%。

骑车佩戴头盔 关键时刻能“救命”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受自身结构的影响,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摔倒或受到撞击后,由于人体的头部处于最高和最突出的位置,往往最先着地或者撞击车辆以及其他物体,导致骑行和乘坐人头部受伤最严重。

相关实验结果也表明,事故发生时,在不戴头盔的情况下,头部受伤概率约占64.8%。戴了安全头盔的伤者基本上都是头皮外伤,最严重的是颅骨骨折,而不戴安全头盔的话,大多会出现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甚至来不及进行有效抢救。

安全头盔往往都有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人的注意,减少双方或多方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自身安全 请自觉戴上头盔

据统计,从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人民币。

虽然鼓励电动车骑行人佩戴头盔,但在津城街头观察就会发现,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仍未成为一种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除了外卖送餐人员之外,几乎没有人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很多市民表示,让骑乘电动车戴头盔成为习惯,最“管用”的方式就是立法强制。目前为止,海南省、浙江省杭州市和宁波等地,已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必须佩戴头盔”列入地方法规中,违者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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