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审理 微信诈骗案
来源:互联网
3月25日上午,一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在和平区人民法院“云上”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此案借助互联网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分处三地,全程“零接触”。
孙某某于2020年1月春节期间,通过微信发布销售口罩、护目镜的虚假信息。2020年1月25日至2月14日,包括内蒙古某市中心医院27名医护人员在内的35名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或银行转账向孙某某支付96461元用于购买口罩。发现联系不上孙某某,并被对方拉黑才发现被骗,受害人随即报警。
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孙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91685元。收缴作案工具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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