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本市检察机关从源头防控入手,着力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同时广泛排查涉疫线索,积极开展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保护,为疫情源头防控织密司法保护网。截至目前,本市检察机关已依法审查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件7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
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某通过网络非法收购20多条球蟒,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该院受案后,迅速进行审查、补足证据。“王某某的收购行为触犯了法律。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更要从快从严处理,但因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分离,案件管辖权存在问题,有可能影响办案进度。”滨海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齐庆凯介绍。市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立即与高法协调会商,仅用一天时间,就作出了适用指定管辖尽快办理的书面批复。从受案到提起公诉,仅用三天时间。3月6日,滨海新区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宁河区居民孙某某2018年起,承包经营了两块鱼塘。前不久,孙某某对两块鱼塘进行清塘,施撒了含有甲拌磷成分的高毒类药物,致栖息周围的鸟类死亡21只。孙某某的违法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宁河区检察院在以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孙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近日,该院就此案发布了诉前公告,待公告期满无相关单位起诉后,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好公共利益。
本市检察系统多个单位相继办理了多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对于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努力把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网织得更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