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获悉,按照《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通告》要求,新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有奖举报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新区市场监管局已按照规定向市市场监管委申报举报奖励14笔,共计1万元。
据悉,近日新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有奖举报的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工作,并印制《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通告》张贴在药店、超市、市场。同时,新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做好举报奖励申报工作,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第一时间联系举报人,告知举报奖励申请权,指导举报人提供奖励材料,完成举报奖励申报工作。
记者了解到,根据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通告,奖励范围包括对防疫用品、蔬菜、水果等物品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奖励: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突破日常利润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销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过期食品。目前,市民可拨打88908890或12315或110进行举报,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津云新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