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我市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加快新招录和转岗转业职工尽快适应本职岗位技能需求,加快重要医用物资生产;支持我市企业利用职工返岗前停工、返岗后隔离等时间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职业技能储备,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稳定,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以线上培训、以工代训等多种方式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享受政府补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结合主营业务自主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通用职业素养培训时长不超过总课时的20%),组织一线参保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自主利用线上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企业自有线上培训平台,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线上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或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培训职业(工种)应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或本市“职业培训包”职业(工种)中技能类职业(工种)。疫情防控期间,每名职工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6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直补职工所在企业。
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以工代训享受政府补贴。我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期间坚持生产,其技能岗位新入职或转岗的一线职工参与生产过程,可视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可按每名职工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标准享受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加快开发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培训”管理平台,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有条件的企业开发网络培训课程,提供线上培训服务,支持企业利用各种优势资源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