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天津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外贸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从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开拓市场、扩大进口支持防疫工作、财政金融支持、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推出14条措施,助力外贸企业平稳发展。
《若干措施》中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要稳定外贸企业在手订单,加强用工保障,确保企业物流运输通畅。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向电商转型,推广社交、短视频、直播等服务新模式,加快拓展数字化营销渠道。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
为支持防疫工作,我市还将扩大医疗物资及生产原料进口,调整《天津市鼓励进口商品目录》,对我市企业在疫情期间进口的医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检测试剂、医疗器械等防疫物资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对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与此同时,扩大民生消费品进口,海关部门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
在信用保险支持方面,小微企业统保平台费率降低50%,对企业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提供基础费率下浮超过50%的优惠支持,对于代政府采购业务给予特别优惠费率支持。
在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外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合理采取续贷、展期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创新开展“纾困资金”业务,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困难的进出口企业进行资金支持。(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