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截至2月2日22时,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共确诊48例。
第42例患者,女,64岁,居住于天津市和平区。无武汉旅游或工作史。患者1月27日出现发热,1月30日出现咳嗽,自行对症治疗。2月1日就诊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2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患者否认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但是患者家人众多,故其家人的疫源地旅居史和病例接触史正在排查中。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排查中。
第43例患者,女,35岁,天津市宝坻区百货大楼售货员,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与第34例确诊患者和第37例确诊患者为同事。患者1月21日出现发热,曾多次就诊于社区医院对症治疗,1月27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因再次发热就诊于市胸科医院,当日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病毒核酸检测阴性,2月1日第4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3例病例,为重症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排查中。
第44例患者,男,75岁,居住于河东区,为第20例及第35例的亲属。患者1月30日出现发热,2月1日就诊于市第三中心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4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于1月2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目前无密切接触者。
第45例患者,女,61岁,居住于天津市河东区。患者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24日居住于湖北省孝感市,1月24日返津后自行居家隔离。1月25日出现发热,1月28日就诊于市第三中心医院,2月1日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5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第46例患者,女,71岁,居住于宁河区,该患者是第32例确诊病例的亲戚,系密切接触者。无武汉旅居史。该患者于1月23日与第32例患者在饭店一起就餐,后又到第32例患者家中做客。第32例患者确诊后,该患者于1月31日下午被送至宁河区医院进行筛查,2月1日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2月2日,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6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宁河区疾控中心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其4名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
第47例患者,男,59岁,现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员工。患者曾与第6例确诊病例和第2例确诊病例有过接触。1月23日晚出现发热,24日凌晨被送至市第三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阴性,25日晚回到家中继续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之后持续发热,28日再次前往第三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隔离病房隔离治疗,核酸检测仍为阴性。因高度怀疑,2月2日再次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7例病例,为重症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河东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隔离医学观察的亲属(1人)继续居家医学观察,并对其居所进行终末消毒。
第48例患者,女,26岁,现居住于宝坻区,为宝坻区正心大药房售货员。1月23日15时至18时患者曾去过百货大楼鞋区(第43例确诊病例工作区)、服装区和珠宝区(第37例确诊病例工作区)购物。患者1月29日出现发烧、头晕、干咳等症状,自服退烧药缓解,后去宝坻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取药后返回。2月1日因症状未缓解前往宝坻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2月2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8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宝坻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津云”新闻编辑王舒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