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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不见 车咋从地库“飞”到路边了

原本停在地下车库四个月都没挪动过一步的轿车,怎么突然停到了公路边?昨天下午,这一幕让居住在红桥区惠灵顿海上花苑的车主胡先生蒙圈了。究竟是谁让业主的车“穿越”了呢?记者展开了调查。

昨天15:30左右,记者赶到红桥区小伙巷时,蹲在路边的胡先生显得气愤不已。顺着胡先生手指的方向,只见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雷克萨斯轿车的右前部车身有明显的剐蹭痕迹。右侧前叶子板也与车身分隔开一个明显的大缝隙。车前面部,车标上方的车体已经变形,与前机盖之间露出一个大缝子。在不远处的路边,还停着两辆据说同样被神秘拖到这里的轿车。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就居住在旁边的惠灵顿海上花苑小区,眼前的这辆车子停在地下车库的车位里,四个多月都没有动过。昨天13:00左右,他从小区出来,正准备去红桥法院就车位纠纷和开发商走法律程序。当看到原本停在地下车库的轿车“穿越”到了马路边,胡先生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看了两遍车牌照号码,才确定是自己的车。当看到自己的爱车已经遍体鳞伤,胡先生急忙拨打了110报警。随后属地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并找来了小区物业人员展开了调查。

记者跟随胡先生来到了该小区的地下车库,发现胡先生原先停车的地方,上面的一块小牌子上还标有胡先生车辆牌照号码。一旁的水泥柱上,张贴着一张A4白纸,上面手写着“车辆已经被拖到小伙巷路旁”的通知。

那么,胡先生的车究竟是怎么从地库“穿越”到路边的呢?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自称姓王的负责人。王经理介绍说,虽然作为这个小区物业的负责人,他之前对于这个情况并不清楚,直到民警前来了解情况,他才询问了详情。据王经理说,胡先生这辆车是在13日晚间被拖离的地库。这是该小区开发商决定、授意,并由小区物业实施的,但整个事件,开发商并没有通过他,而是直接授意下面的物业人员进行的。

王先生还介绍说,该小区的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小区开发商,此前,胡先生只不过是车位的租赁者。胡先生此前的租赁合同是到去年的九月份到期。合同到期后,胡先生便被告知,他原本使用的车位已经被人购买了,而且小区内不再有空闲的车位供胡先生租赁,如果继续使用车位就要进行购买。这也是胡先生昨天下午希望通过法律诉讼手段来解决此事的原因。另据王经理介绍,小区目前车位只是销售了一半左右。记者提出希望和该小区开发商相关人员详细了解此事,王经理随后拨打了开发商相关人员的电话,但被对方拒接。随后,记者给王经理留下联系方式并请求协助联系开发商,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任何回复。

胡先生向记者抱怨说,物业公司本是业主聘来为业主服务的。怎么开发商一授意,物业人员就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把车辆拖走了呢?他们究竟是为业主服务,还是为开发商服务呢?原本停在地下的车辆本来好好的,现在却是遍体鳞伤,车辆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

律师这样说

当业主与开发商 因车位产生纠纷后

业主和开发商因车位发生纠纷后,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能不能将车辆直接拖到路边呢?天津市耀达律师事务所张颖灏律师表示,即使业主所在小区地下车位的产权确实归开发商所有,但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人员都同样没有权利在未征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擅自拖离车位,扔到路边。因为业主此前一直是车位的承租人,一直按时足额缴纳了车位费用。开发商决定将车位卖给他人的过程中和业主产生纠纷,是应当通过协商以及法律诉讼等手段来解决的。即使任何一方得到法院产生效率的判决书,对方拒不履行的,也应当请法院执行部门来强制执行,同时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也同样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对于本次事件中擅自将业主胡先生车辆拖离过程中产生车辆破损的,责任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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