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拿滑板车当交通工具 天津交警依法处置两青年

只要站在滑板车上就能自动前行,使用起来省力又“拉风”,这使得不少人错误地将其作为代步工具。近日,在南开区六里台,连续有两名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被交警依法予以罚款20元处罚。

9月12日8时许,交警南开支队白堤路大队交警在鞍山西道与卫津路交口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名年轻女性骑着滑板车,在鞍山西道非机动车道内向东行驶欲右转卫津路。“您好,请停车”。“我在路口没有闯红灯啊”面对交警,女子仍未意识到交警拦检是自己在道路上骑行滑板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交警告知法规后,女子这才恍然大悟“哦,滑板车不能上路。以前真没意识到”。

随后,又有一名男性骑着滑板车从卫津路非机动车道向南驶来,被交警查获。详细讲明法规依据后,交警分别予以两人罚款20元处罚。“光顾着耍帅了,以后再也不在路上骑滑板车了”男子表示。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按照规定,滑板、旱冰鞋、滑板车、平衡车等工具均不得在道路上使用,一经查处将面临罚款20元。(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