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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院选聘“合适成年人”首次参与讯问

8月15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超(化名)涉嫌盗窃案件中,聘请“合适成年人”刘俊荣老师对其给予帮助。

据了解,该案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超(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宝坻分局刑事拘留,到案后心理压力一直较大,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存在抵触情绪。针对这一情况,在小超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检察官有针对性地邀请该院选聘的“合适成年人”——宝坻一中心理辅导老师刘俊荣担任小超的合适成年人。

在讯问前,刘老师在检察官的陪同下会见了小超,详细了解了小超健康和心理状况。讯问开始后,刘老师全程参与,运用自己多年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经验,帮助小超分析了犯罪原因,并对其循循善诱,教育其要勇于担当,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并针对小超出现的焦躁、紧张情绪及时进行了抚慰,保证了讯问顺利进行。因为有“合适成年人”刘老师的参与,整个讯问过程变得理性又温情。

讯问结束后,小超表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已有了清醒认识,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下一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刘老师对小超进行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积极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据悉,这是今年7月份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合适成年人”后,由“合适成年人”参与的首次讯问。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精准化选择“合适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之“需”定合适成年人之“选”,既打牢关键证据,了解真实案情,又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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