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摊一男子因收到大爷给的一张疑似假币的百元钞票而心生愤怒,冲动之下动手打伤被害人。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该男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1983年生人,中专文化。2018年10月2日8时许,被害人吴大爷在购买王某所卖面包时付了一张百元现钞。等吴大爷离去后,王某对纸币的真假产生了怀疑,王某经过对比,认定吴大爷所付的100元钱为假币。王某立马骑上电动车去追大爷,但并未找到。
20分钟后,吴大爷回来时又经过了王某的摊位,王某便气冲冲上前质问。被愤怒冲昏头的王某,直接用拳头打到了吴大爷的眼睛。随后更是抓着吴大爷的前襟不放,将他推倒在地。周围的人看情况不妙,便立马报了警。在此期间,王某不断对吴大爷拳打脚踢。后王某在得知吴大爷已有七十高龄后,终于停止了殴打。随后,民警赶到案发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外伤致左侧液气胸,为轻伤二级;肋骨骨折、左眼挫伤,鉴定为轻微伤。
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能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原谅,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