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大家谈
边打手机边开车很难关注周边情况,不经意间很可能产生其他交通违法,甚至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剧烈碰撞的瞬间,车内人员如果没有系安全带,很可能因车内二次碰撞受伤甚至被甩出车外。5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行车过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罚。而这两类“车内违法”的危害在人们心中早已敲响警钟。
开车时 心不应在手机上
“人在开车,心却在手机上,这样特别危险,但是现在我们俩开车时都不会碰手机,毕竟什么事也没有生命安全重要。”市民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一年以来,她和丈夫的爱车都没有产生交通违法记录,最大的原因就是两人一起改掉了以前驾车中使用手机的坏习惯。
谈起为何有这种改变,她直言不讳:“前年冬天,我开车时接了个工作电话,没想到就是瞬间没注意,在路口右转时撞到了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王女士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幸好行人当时只受了轻伤,但是驾车时千万不能分心这件事,已经在她心里生了根。她表示,驾车时专心,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更是对车内的亲属朋友、车外道路上的其他人负责。
为安全 上车就系安全带
市民周先生每天驾车上下班,他上车后第一时间就会系好安全带,他表示这已经成为习惯:“很多人认为慢速、短距离驾驶和乘车用不着系安全带,还有人说有气囊就不用安全带,这都是错误的想法,我身边的朋友就曾经吃过大亏。”
原来,就在去年中旬,周先生的好友张先生驾车送亲戚回家,坐在车后排的亲戚在途中睡着了。突然,张先生的小客车追尾撞上了前方同车道的轻型货车,双方车辆因此不同程度损坏,其中小客车被撞损严重。张先生因系着安全带,在事发时被牢牢固定在座位上,只受了轻微伤。但是,坐在车后排睡觉的亲戚未系安全带,导致头部撞击车窗玻璃后受了重伤。周先生表示,朋友的遭遇足以给所有的驾乘人员敲响警钟。
“车内违法”不可侥幸
避免违法除了靠交通参与者的自觉,管理措施也必不可少。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道路沿线设置有大量从车辆前方拍摄的电子警察,且大多具备夜间补光功能,不仅在白天抓拍摄录违法,即使夜间光线差,不系安全带、打手机驾车等“车内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会被抓拍得一清二楚。也就是说,在开车时打手机以及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分地点、不分时间,随时都可能被电子警察“抓住”。
经过长期以来的不断宣传、治理,两类“车内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呈现不断减少趋势。统计数据显示,自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的近半个月内,本市范围内查处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3500起。对于驾车接打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在何种道路上发生,驾驶人都将被依法处1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2分。而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处50元罚款、记2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