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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行为成为一种习惯

文明行为大家谈

为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治理成果,近日,静海区创文办组织区交警支队、综合执法大队、与爱同行志愿者服务队,共计40余人组成联合治理小组,对东方红路、静文路、胜利大街、朝阳道“两横两纵”四条主干道路沿线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进行了专项治理。整治机动车违法乱停62起,清理违规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贴小广告等不文明现象86起。

活动现场,静海区文明办主要负责人就5月1日将在全市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市民进行了解读和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此次活动,正是针对《条例》中有关市容市貌的文明要求开展的专项治理,目的是通过对《条例》的践行和宣传,让文明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共创更加整洁、更加文明的城市家园。”活动中,与爱同行志愿服务团队的志愿者对记者说。

活动中,热心市民郭先生表示:“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处见文明。尤其在公共场所,像随地吐口香糖、散发小广告、开车丢垃圾、随意乱停共享单车等不文明现象屡屡发生,如果大家都能自觉地遵守《条例》,城市文明程度必然有提升。”

“从另一个角度讲,《条例》的施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进行的高标准顶层设计,为‘做文明市民’提供了框架指引。当每个人都将文明行为当成一种习惯,我们的生活必将越来越美好。”郭先生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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