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升级建设“天津V站” 推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

市文明办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建设“天津V站”志愿服务站的通知》

日前,市文明办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建设“天津V站”志愿服务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足我市现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广覆盖基础,遴选出253个志愿服务需求迫切、工作基础扎实、队伍体系完善的志愿服务站,升级建设为“天津V站”,推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

《通知》明确了“天津V站”的建设类型及服务内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公交场站、地铁主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咨询引导、危急救助、特殊旅客服务、安全防范、文明宣传引导;文化中心、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体育场等公共场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咨询便民服务、危急救助、安全防范、公共文化服务宣传及项目对接、文明礼仪引导、投诉接待等;大型公园、重点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主要商业街、综合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咨询引导、危急救助、安全防范、文明劝导、文明旅游宣传等;政务服务大厅、医院、金融、邮政、电信、煤气、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部门,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咨询引导、困难人员服务、操作指导、安全防范、文明宣传引导等;荣获全国和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社区称号的社区,或其他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社区,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政策理论宣传、普法和科技宣教、危急救助、安全防范、助老助残、扶贫助困、爱园护绿等。

《通知》规定,“天津V站”要达到“三高”“六有”标准。高起点建设,从现有志愿服务站中,遴选工作基础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的站点,升级建设“天津V站”;高标准要求,在硬件设施、活动组织、制度建设上,明确标准、严格要求,形成标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高水平服务,通过高质量的志愿服务,发挥表率、示范文明作用,以真情暖人心、以服务聚民意。有标识,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统一的志愿服务标识和“天津V站”标识;有场所,有固定场地,服务设施完备,服务用品齐全;有队伍,有相对固定的志愿者骨干队伍(不少于15名注册志愿者),有至少1个规范管理的志愿服务组织,在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时段和节假日要有志愿者值守,提供服务;有项目,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每月至少发起和组织3次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天津志愿服务网发布;有制度,有明确的建设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志愿者招募、管理制度规范完备;有台账,有完整规范的志愿服务工作台账,及时准确记录志愿者信息、服务时长及志愿服务活动、“天津V站”配备物品保管使用情况等。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文明办负责牵头统筹、建设布局、督查考核工作;各区文明办、各系统宣传处负责具体指导、统筹推进;各“天津V站”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开展。要发挥牵引作用,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以所属“天津V站”为依托,开展活动、培育项目、打造品牌,为广大志愿者提供有效平台。要严格奖惩考核,把“天津V站”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指标体系;市、区文明办及各部门从经费配套、软硬件建设、人员培训、团队扶持、项目培育、宣传推介、激励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